河北任免24名厅级干部,精细评估方案
近日,河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任免宋国权等24名厅级干部职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涉转厅级干部进行了任免。通知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规定,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资格审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注重实绩考核,切实把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关。这是对河北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安排,也是对厅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通知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释放出干部任用工作重质、重效的积极信号,同时也为加强不同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指明了方向。 在当前,河北省委积极推进全域旅游战略部署和“十四五”服务保障大局中,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轮摆标准、干部选拔任用的核心环节,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的源头性、建设性、系统性一体化发展,在选配干部上“优中选优”、“高标准选拔”,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河北省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公正用人落在实处,促使政府工作部门在开展干部选任上严格遵守程序规定,使干部选拔过程经得起检验,确保在选任任用工作中符合中央规定和省、市、区及政府工作部门有关规定,合乎组织要求,根据新任职务职责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考察环节,明确考察政治素质、能力素质等基本条件,合理确定评价内容、评审标准等,重点对考察对象在急难险重的工作经历中表现突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干部考察工作严格公正进行,实现选拔干部与优化干部队伍的总体目标。
规范选任程序,强化考察核实
此次河北省出台的明确人事任免程序的正式通知体现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高度重视。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此次针对新任职务职责的考察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突出领导干部个人担当作为等特征。首先,要求领导干部在任职资格审定前参加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培训和考核,实行考教结合,促进领导干部提升胜任能力和水平。其次,对拟任职领导干部人选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核实,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综合素质、工作经历和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政治评价和工作能力评估,科学合理设置考察环节,明确考察政治素质、能力素质等基本条件,合理确定评价内容、评审标准等,对考察对象在一个周期内的关键时刻和关键时刻的担当作为进行全面综合评审,促进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提高精神状态,激励他们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保持高度敏锐的评估能力
河北省在全省干部任职资格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探照灯”作用。驻省委组织部的纪检组组长张学存指出,监督干部任用工作,首先要保持一份高度敏锐的评估能力。既要明确监察委员会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提出意见的职责任务,同时要着力强化监察机关对各单位组织开展干部工作民主测评、考察性谈话等纪律审查职权的自觉性和有效性。要形成组织部门与监察委员会之间的信息互动机制,做到及时通报干部任用工作动态、处理措施等,在此基础上,充分尊重和调动各方面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对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的工作格局。还要建立完善的追责问责机制,面对社会发展规律和变化形势的发展要求,坚持关口前移、系统治理和“四不两直”原则,保持监督检查与行使职权的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干部任用的精准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制定严格科学的选任方案
河北省总结多个省、市、区在开展干部选拔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特别是突出考察工作重要性的经验总结、成功方法和案例分享等,保证了干部选拔工作的系统性和周密性。此次通知出台后,省市区组织部门联合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落实中央列出的新任干部任职资格审定方案,旨在做到干部选拔工作既贴合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律,又适应当前形势变化。通知中要求各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职方案。对于干部选拔工作,通知对各级各部门制定严格的科学选任方案,制定更严格的评价考核标准和程序。
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准确性
通知中规定各组织部门在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审查过程中,实施职位选任管理制度,实行岗位与资历双考核制度,各组织部门必须以干部在任期间的工作实绩作为选拔标准,按照“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原则进行考核,坚持任前考察,任后公示、任后报告等程序,确保选拔干部的准确性。同时强调“干部任用”的工作要突出干部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核,严格把握年龄、学历、道德品质等必备条件,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关,防止不良现象的出现。为了加強执行纪律监督,要实事求是地加强干部考核工作,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各种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选人用人腐败的高压态势。
总结
本次河北任免24名厅级干部的通知内容明确要求对涉转厅级干部进行任职资格审定,注重发挥了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和顶层规划决策在预防与防止选任腐败发生的作用,确保干部管理权限更透明和合理。同时,新任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也将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昂扬向上,充分调动和发挥自身力量,为服务保障“十四五”战略部署的两大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实现新形势下河北省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目标贡献力量。










京公网安备11000000000001号
京ICP备11000001号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